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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供水巩固提升项目供水净化设备打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15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安区供水巩固提升项目供水净化设备打捆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区供水巩固提升项目供水净化设备打捆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JZBSX-190810-9167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

地址:西长安街87号

联系人:杜工

电话:029-8528296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

联系人:屈工

电话:87888601-8007

传真:029-87883134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长安区供水巩固提升项目供水净化设备打捆工程1批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购并安装:50g一体化次氯酸钠发生器89台,200QJ20-121-13KW深井泵1台,18.5KW变频控制柜1台,一体化净水设备(多介质过滤器)1套,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 长安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采购预算: 54421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省级及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发放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并且生产类别涵盖次氯酸钠发生器;及省级及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发放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并且涵盖一体化净水设备; 4、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8-15 09:00:00至2019-08-21 16: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开发票的信息资料;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完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具体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04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9-04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7888601-8007

2、开户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雁塔支行

4、账 号:3700022319200103385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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