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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前期咨询服务采
日期:2019-09-25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商洛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专题报告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通信路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14-2311353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人民路7号交投公司4楼
联系人:杨万青
电话:15229547755
传真:0914-8063917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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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 1 | 标段 | 400000.00 | 对洛卢高速洛南至陕豫界段工程进行前期研究,并按照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门有关要求,编制符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包括为编制、报批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测量、调研、调查,以及必要的论证、评估、审查等工作,协助业主报批等工作,取得最终批复文件或评估备案。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资质要求:需具备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及以上资质。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条件:具有林业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均合法有效; 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业绩并附业绩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投标。
需落实的政策:7.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9-25 09:00:00至2019-09-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商洛市商州区人民路7号交投公司4楼
3、文件售价:
序号 | 标项编号 | 标项名称 | 标书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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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C-JTZB-2019-16 | 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 500.00 |
注:供应商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网站备案截图、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为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0-12 09:00:00
2、投标地点:商洛市商州区人民路7号交投公司4楼商洛市商州区人民路7号交投公司4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10-12 09:00:00
4、开标地点:商洛市商州区人民路7号交投公司4楼商洛市商州区人民路7号交投公司4楼开标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29547755
2、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4、账 号:10280733685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