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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19-10-26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陕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陕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SJ-2019-000103-4

三、采购人:陕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46号中国银行大楼7楼

联系人:成智慧

联系方式:029- 63919261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方式:029-88661361

五、磋商内容和要求

1、磋商内容:陕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位于西安市东新街246号中国银行大楼7层,大楼7层室内原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局部拆除;相应门窗保留性拆除(含五金);原块毯楼地面局部拆除更换为石塑地板地面、办公区及公共过道块毯地面专业清洗;隔墙拆除区域的块毯地面破损修补处理;原墙、顶面开裂处修复、乳胶漆铲除及新做,公共过道原壁布硬包墙面翻新喷白;展厅区域拆除原矿棉板吊顶,办公区吊顶局部更换;拆除原石膏板及矿棉板吊顶,新做铝方通造型顶;新做轻钢龙骨单层双面阻燃板石膏板隔墙、新做轻钢龙骨单层单面阻燃板石膏板隔墙、轻钢龙骨石膏板包假柱、新贴墙面壁纸、新做背景墙、金属踢脚线、增加玻璃地弹门、水吧台、吊柜、书柜等固定家具;制作安装平面展板(灯箱广告);强弱电管线敷设;墙面安装可替代式图片框,党员活动内容橱窗;增加心理疏导室家具、接待洽谈室家具、法律援助室家具、值班室家具、等候区家具、接待大厅家具;增加灯具、开关面板移位;增加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办公室网络线路系统;增加电视机、电脑、灯箱、茶水机、咖啡机、陈列展柜等活动家具、增加办公电脑显示器升降架及吸尘器、空气净化器等。

2、本次采购工期为:自合同签订后20天。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六、项目性质:财政预算

七、采购预算104万元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应涵盖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7、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书面声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2、响应文件正本中的《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响应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九、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十、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6日8:00至2019年11月5日21:00。

3、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磋商文件的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交纳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应当采用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以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交纳的,应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到账时间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确认的收款时间为准;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的,供应商应将保函提交给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门,到账时间以财务部门开具回执时间为准。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支行

账户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账号:15000090582753

备注:1、账户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要用全称,包含括号里的内容,标点符号为中文字符;

2、保证金以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交纳的,需在备注栏标明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029-88661348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保证金”有关内容。

十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于开标前提交。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9:30

3、开标时间:2019年11月6日9:30

4、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免费

十四、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五、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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