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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精神病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0-15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以下是由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为您整理的编号为汉区采FW【2024】10号的汉中市精神病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洁)采购项目,由汉中市精神病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此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汉区采FW【2024】10号
项目名称:汉中精神病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精神病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洁)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保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精神病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洁)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响应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精神病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洁)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以下资质报名时不需提供,磋商时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按第五章格式填写)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按第五章格式填写)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 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提供拟投入人员有效的健康证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3、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
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工程服务股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企业介绍信或授权书及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9-96702-7 87611761。
3、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自主选择融资平台或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汉台区河东店镇环卫路18号
联系方式:18191165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台区东建设巷1号
联系方式:0916-22455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涛 杨倩
电话:0916-2245542
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