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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11-27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以下是由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为您整理的编号为ZZDY-2024-042的蓝田县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由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此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DY-2024-042

项目名称:蓝田县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谈判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提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提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谈判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现场查询)

(9)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10)制造商必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或2021年(或2024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内的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2024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蓝田县孝泉路8号

联系方式:13572867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

联系方式:176910050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秋洋

电话:17691005085

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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