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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20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以下是由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为您整理的编号为BYTC2024CG012.1B1的留坝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由留坝县人民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博宇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此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TC2024CG012.1B1

项目名称:保洁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保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清扫服务 43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30,000.00 4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保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若有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保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声明承诺;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文件;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税务系统打印的纳税申报表;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最近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注: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2024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智城雅居二楼、陕西博宇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智城雅居二楼、陕西博宇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智城雅居二楼、陕西博宇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2、服务范围:留坝县人民医院位于留坝县城关镇南环路101号,占地约14737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家属区2个,专家公寓楼一栋。

保洁服务区域及内容:院内所有房屋的保洁(工作人员台面、桌面、医疗设备除外);医院院子、院外责任清洁区、家属区院子、专家公寓楼公共区域的保洁;医院辖区内绿化带及盆栽的养护、修剪、病虫害防治;生活垃圾清运;医疗废物、输液瓶(含西林瓶)的收集与转运,医废暂存间与输液瓶(含西林瓶)储存间管理;出院患者床单元被服的收集转运,病区被服收发与配送服务,医院员工工作服收发,病区布草间的管理;院内业务区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的消毒工作(含日常消毒、终末消毒、临时消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消毒处理等);不锈钢保养;项目管理等。

3、服务期:1年。

4、服务质量:质量合格,满足并同意按《留坝县人民医院保洁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考核办法》履约。

5、付款方式:乙方服务费用,根据其服务内容经采购人考核后,按月支付保洁费用。

6、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按照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办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详细内容请查阅“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9-96702-7 、87611761。

8、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自主选择融资平台或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留坝县人民医院

地址:留坝县城关镇南环路101号

联系方式: 0916-3928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宇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荔枝路智诚雅居2楼1号写字间

联系方式:0916-269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克

电话:0916-2697988

陕西博宇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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