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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正大项目枣园镇郭村种猪场等6个场点供电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0-05-06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武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武县正大项目枣园镇郭村种猪场等6个场点供电工程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长武县创业一路
联系人:任小明
电话:029-3420271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一期内1号楼4层及2号楼2-4层
联系人:马李华
电话:029-33817669
传真:029-33817669
项目概况: 枣园镇郭村种猪场等6个场点供电工程
项目用途: 正大项目配套
采购预算: 1236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范围内涵盖本次采购内容;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以上(含四级)资格;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活动;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20-05-07 08:00:00至2020-05-09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4号楼5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有意向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14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4号楼503室
3、开标时间:2020-05-14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4号楼503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33817669
2、开户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
4、账 号:30205770001285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