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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机动车礼让行人抓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0-05-18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吴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吴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吴起县机动车礼让行人抓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吴起县机动车礼让行人抓拍系统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WZC-CS-2020-22

三、采购人名称: 吴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吴起县合沟

联系人:吴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办

电话:0911-761800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吴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吴起县财政大楼

联系人:韩瑞玲

电话:0911-7616089

传真:0911-7615663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吴起县机动车礼让行人抓拍系统设备1批

项目概况: 电子抓拍系统3套(主要设备有高清抓拍单元、系统终端服务器、全景补光灯、设备立杆及室外机柜等。)

项目用途: 运用智能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提升交通执法效能。

采购预算: 4755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需与项目内容相符;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需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标,需出具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未在本单位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5-19 08:30:00至2020-05-25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吴起县财政局办公楼205室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公告第六项要求的所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防伪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壹套(不接受扫描件),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合格后发放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概不退还。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保证金金额:9000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下午5时前。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29 10:30:00

2、投标地点:吴起县财政局1楼电子化政府采购大厅

3、开标时间:2020-05-29 10:30:00

4、开标地点:吴起县财政局1楼电子化政府采购大厅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7616089

2、开户名称:吴起县会计结算中心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吴起县长征街支行

4、账 号:61001686210052500500-0003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吴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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